《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到了“国事”。1月4日,在委员驻地,北京市政协委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副教授毛颖梅表示,该法的出台有助于解决我国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方面存在的两大薄弱环节——养而不教和教而不当。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在跟家长接触过程中能看到很多家长有‘盲养’的现象,也就是根据老经验或自己的想法在养孩子,而不是根据孩子的身心发育特点和需求。”毛颖梅表示。
同时,也有家长把“暴力”视作家庭教育的一种方式,或者漠视孩子身心发展的需要,“比如,有的孩子心理健康已经出现严重问题,急需心理或者医疗帮助,但家长采取回避或者不闻不问的态度。这都不利于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
在毛颖梅看来,《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法工作势在必行,“不仅提示家长要承担相应的家庭教育责任,也要求社会各部门要支持家长或者帮助家长学会如何教育孩子。”
对此,毛颖梅在提案中提出四条建议,让家长能够更好了解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提升家长参与和科学育儿的意识。
一是司法部门及时整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失当的相关案例,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指导群团组织、教育机构的相关普法工作。
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制作《家庭教育促进法》普及读本,妇联、少儿工委等群团组织在社区通过海报、发放读本、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渗透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普及宣传该法作为“儿童之家”近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引导社区内的家长团体分享讨论。
同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教中心的教育阵地作用,通过向家长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读本、请法制校长或相关法律和教育专家做专题解读、组织家长展开主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
此外,还要通过主流媒体开展相关主题的广泛宣传。“通过以上措施,帮助家长重视依法教养的重要性,正确养育孩子,主动参与家校共育等相关活动。”毛颖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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