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台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新规

2021-11-18 12:02:33

来源:互联网

课时费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以线下10~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学科类校外培训政府指导价标准实行动态调整……11月16日,北京市政府官方网站首都之窗公布了《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定价规则、培训机构收费信息公开等进行了细化规定。

征求意见稿由北京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制定。自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邮件、网站、信函、传真等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以线下10至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基准

征求意见稿规定,按照国家要求,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应当遵守本办法。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在定价规则方面,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北京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浮动幅度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征求意见稿规定,定价班型主要分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以线下10至35人班型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培训收费标准为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其他班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的与10至35人班型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线上收费按照规定的与线下收费的比价系数计算确定。

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北京市有关部门将适时对收费政策开展评估,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应正常合理

对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而言,成本都主要有哪些?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学科类校外培训成本包括培训机构人员薪酬、培训场地租金、宣传费、研发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中,针对培训机构人员的薪酬,征求意见稿表示,“培训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应正常合理,不得明显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教育行业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培训场地租金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实际利用时长等因素,按合理方法和公允水平分摊核算。宣传费按不超过学科类校外培训销售收入的3%据实核算。同时,捐赠支出、赞助、罚款、灾害损失、事故等非正常费用支出和与培训服务不相关不合理的费用支出不计入定价成本。

有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建议,成本中还应包含平时空置的教师的成本和教室的成本,“寒暑假、周末现在已经不允许开展学科类培训了,但是这段时间教室的租金是要交的,教师也在,这些成本都要均摊在每一节的课时费里。”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培训机构建立健全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完整准确记录线上、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各项成本和收入,以及培训人次、课时量、教师数量等经营情况。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培训收费标准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征求意见稿要求,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关于预收费的有关规定。

对于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并收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征求意见稿表示要严厉查处。

记者注意到,关于培训收费标准,有家长表示课时费越低越好,课时费低会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不过,也有家长表示担心,课时费低了请不到教学水平高的老师。

有业内资深教育行业专家对新京报表示,从现阶段家长和机构之间矛盾纠纷情况看,价格高问题还不是主要问题,更多的纠纷是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如果要有好的质量,肯定要有相对高的价格做支撑。而且价格是调控需求的主要手段。”

福建、陕西已印发有关收费监管实施方案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双减”文件明确提出,“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

9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并按程序纳入地方定价目录。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有效减轻学生家庭教育支出负担为目标,以平均培训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要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主要可分为10人以下、10~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的分类标准。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要建立收费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适时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善。

记者注意到,目前已有福建、陕西已印发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其中,福建提出2021年底前要出台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各地要立即启动定价程序,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

关键词: 北京 拟出 出台 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