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保姆独自放在阳台,谢女士(化名)2岁的女儿乐乐不幸从23楼坠亡。2021年10月26日,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检察院对梁某花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这一决定,谢女士表示难以接受,她已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能追究保姆的刑事责任。
因为工作繁忙,家住杭州的谢女士雇佣保姆梁某花照顾2岁的女儿乐乐,平时夫妻俩上班时,乐乐就和梁某花单独在家。事发前,梁某花已经在谢女士家工作了近半年时间。2020年12月15日上午11点多,谢女士收到梁某花打来的电话,说孩子不见了。挂掉电话后,谢女士打电话让丈夫先回家看看情况,自己则在赶回家的路上报了警。
梁某花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自己的女儿和谢女士住在同一小区,因为谢女士家光照不好,她才带着乐乐到女儿家去晒太阳。到女儿家后,乐乐坐小板凳在阳台上晒太阳。到上午10点多,因为乐乐拉肚子,梁某花就想带孩子回家换尿不湿,但乐乐不愿意离开。梁某花称,她想着先把孩子放在阳台上,自己跑回去取尿不湿,前后也就几分钟时间。她表示,至今也不知道乐乐是怎么掉下去的。
2020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侦查,梁某花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2020年12月25日,梁某花被取保候审。
2021年1月7日,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侦查终结,以梁某花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钱塘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1年10月26日,检察院对保姆梁某花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