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在求职就业过程中,相信不少人有过这样的经历:一些单位不仅“论校排薪”,更是将好工作的招聘条件层层加码,譬如将“唯学历论”发展到“唯第一学历论”……各式各样的限制条件人为制造了职场不平等。
在笔者看来,用学历来区分求职者的水平,反映出的不仅是用人单位招聘的粗放和不专业,更反映出其偏颇狭隘的人才观。诚然,在面对成千上万的求职简历时,用人单位将学历作为评判的标准无可厚非,但学历并非唯一标准。学历的优良与否,并不是成为优秀员工的充要条件,一味强调学历,反而会造成职位与人才的“错配”。这样做的危害从小看,是人才“高消费”现象愈演愈烈,让一些有真本事、真技能的求职者因为一张文凭被拒之门外,从大看,是制造了整个社会教育的内卷,逼着千军万马去冲击通往名校的独木桥,出现严重的教育焦虑、择校竞争,也让求职者对社会公平的期许成为泡影,带来更多的社会问题。
因此,人社部此次发布通知,虽然主要针对的是职业院校的毕业生,但由于事业单位的招聘具有极强的示范作用,可以看作是消除学历歧视,促进就业公平的关键一步。但要想真正实现就业公平,在迈出了“关键一步”之后,我们还应当做些什么?
首先,“招聘不问学历”不能成为一句空口号,而应该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白纸黑字的限制条件取消还不够,更重要的是人们必须摘下过分看重学历的“有色眼镜”。这既有赖于人们正确看待学历与能力之间的关系,也需要社会破除对不同职业的偏见,用合理的待遇体现劳动的价值。
其次,学校教育在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以及技能培养等领域,与市场需求或许存在一些脱节现象。要解决这种“结构性”的问题,宏观上需要社会和经济结构的转型,中观上需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改革,而在微观领域,人们应当意识到,学习仍然是提升个人能力、培养职业技能最优的途径,只要有了一技之长,就一定会有用武之地。
“唯学历论”只是就业歧视明显的现象之一,性别、年龄甚至地域等歧视也不容忽视。消除就业歧视,单单依靠事业单位招聘做出改变并不够,每一个用人单位,都应当将制度落实,把反对就业歧视作为企业日常管理的必要模块,才能持续推动就业环境的改善,创造一个更公平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