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培养是市教委开展的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由部分职业院校与示范高中、本科院校、国内外大企业合作,选择对接产业发展的优势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完成高中阶段基础文化课学习后,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专业教育。
贯通培养学制为7年,其中前3年为中职教育阶段,中间2年为高职教育阶段,后2年为本科教育阶段。前5年在职业院校学习,后2年在本科高校学习。
高本贯通
由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的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前5年在高职院校学习,完成前5年学业且成绩合格者由高职院校颁发专科学历证书,完成全部学业且成绩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
高本贯通个别项目可由本科高校独立承担所有学段培养任务,具体情况以当年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中本贯通
原则上由入选“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的中职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前5年在中职学校学习,后2年在本科高校学习。强化高校的主体责任,高职阶段的学生管理、教学组织、评价考核由中职学校和合作高校协商确定。
完成前3年学业且成绩合格者,由中职学校颁发中职毕业证书;完成前5年学业且成绩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颁发专科学历证书,完成全部学业且成绩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
招生录取
1.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通过中考在全市范围内招生。
2.贯通培养各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统一设置为490分,通过提前招生或统一招生方式录取。
学籍注册
1.高本贯通项目的学生,中职阶段和高职阶段注册为所在高职院校学籍,本科阶段注册为合作本科高校学籍。
2.中本贯通项目的学生,中职阶段注册为所在中职学校的学籍,高职阶段和本科阶段注册为合作本科高校学籍。
3.贯通培养各项目的学生,在中职阶段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在高职阶段和本科阶段执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费收取和学生资助相关事宜在不同教育阶段分别按照各阶段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4.依据学生个人意愿,允许学生在完成中职或高职教育后选择毕业退出本项目,由学籍所在学校颁发相应学段毕业证书,毕业后学生不再具有贯通培养资格。
转段升学
1.贯通培养学生在完成上一阶段学业后,达到转段升学条件者,可升入下一阶段学习。
2.从中职到高职的转段升学工作按照各院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从高职到本科的转段升学工作纳入“专升本”范畴,按照市教委当年印发的贯通培养专升本转段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3.未能通过转段升学的学生,符合留级条件的,可选择留级到本学校下一届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班级学习,如该校下一届未开设相同或相近专业,应从当前所在学校毕业;学生留级一次后若仍未达到转段升学条件,应从当前所在学校毕业。对不符合留级条件的学生,由当前所在学校按照学生当前所在学段的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学生在校期间如因个人原因提出转学,将视为自愿放弃贯通培养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提出休学,按照相应学段学籍管理规定,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可转入该校贯通培养下一届开设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若该校下一届不再承担贯通培养任务,则不再为学生保留贯通培养资格。
5.学生在校期间在北京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或者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奖项,且品德优秀者,经所在学校申请和市教委批准,可免试转段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