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实施以来,中国首轮“双一流”建设进入收官阶段。根据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而如何评价“双一流”建设成效引人关注。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下称《评价办法》),释放出明确信号:“双一流”评价不算总分、不搞排名,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克服“五唯”顽瘴痼疾,以中国特色的成效评价体系引导高校和学科争创世界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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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将“211工程”“985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即“双一流”建设。首轮“双一流”建设确定建设高校137所、建设学科465个,以5年为一个周期,并从2016年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