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精细育精品——法学专业本科生导师制的实践与探索

2021-03-23 15:33:37

来源:互联网

为扎实落实“三全育人”要求,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以“立德树人”为引领,在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人才培养中探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法学院通过“精心”设计打通全员育人最后一公里,实现高校教师立德树人的师者情怀;通过“精细”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各个环节,实现高校教师教育教学中的匠人精神;通过培育“精品”的不懈追求,实现高校教师为国育人、为党育才的使命与担当。

设计五个环节相扣的本科生导师育人路径,夯实“三全育人”最后一公里

在三全育人理念下,一些高校相继尝试实施本科生导师制,作为解决高校教师在育人方面重“教书”轻“育人”问题的办法之一,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对本科生导师究竟“导”什么、如何“导”莫衷一是,易导致本科生导师制流于形式、名不副实。法学院开展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工作的培训与沟通,设计本科生导师需要重点进行指导的五个环节,即新生适应性导航、思想道德引领、大学规划设计指导、专业学业辅导、就业择业引导,并针对每一个环节的指导目标、重点内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进行统一的培训说明,使导师明确知晓什么时段要关注学生什么样的问题、给予什么样的指导和帮助。由此,本科生导师们可以“因时而导”、“因势而导”、“因事而导”,将大学生思政工作融入师生日常的沟通中、融入教师日常的身体力行中,强化高校教师育人主体责任和实现立德树人的过程,从而推进全体导师和学生工作队伍以及学生家长联动育人局面的形成,有效解决高校教师育人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立五类教师相辅的协同育人机制,确保“三全育人”零度衔接

本科生导师、辅导员、班主任、项目指导教师(包括学生普法项目指导教师、学生参与法学专业竞赛项目指导教师)、行政教辅人员都有育人任务,各类教师育人中衔接不当会出现或是多头管理、混乱管理、或是无人管理的局面,尤其会影响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进程和效果。这五类教师在育人中如何分工、如何协作?例如毕业年级学生遇到具体的单位选择、岗位选择、考研院校申报等问题时会分别请教辅导员、班主任、导师等不同老师的意见和帮助,老师们结合各自的经验、阅历、信息量等给予解答,但方向与目标一定要一致,不能各自为政、各说各话甚至相反矛盾,学生莫衷一是,使育人效果大打折扣。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法学院着力建立五类教师相辅的协同育人机制,梳理每类教师在育人上的职责、分工,厘清各类教师在学生管理、帮扶、教育、引导上的相互关系,通过“通气会”、“研讨会”、“分享学生信息”等建立沟通机制、协同机制,使每位教师“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的职责明晰,解决高校教师育人零度衔接问题,共同谱写协同育人、同向同行的新篇章。

搭建“同门学习圈”各年级学生相融的朋辈成长平台,推进本科生导师制常态化、规范化

缺乏平台和抓手、缺乏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组织管理是造成本科生导师制成为看起来很美的“空中楼阁”的重要原因。实际运行中,一部分本科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未来发展没有明确的目标,与匹配的导师也不熟悉,因此不会主动请求导师的指导,更不会积极参与到指导活动中。导师因为有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工作和压力,时常无暇主动联系学生去“导”。为了提高师生参与本科生导师制的积极性、主动性,法学院开展“同门学习圈”活动,打造不同年级学生相融的朋辈成长平台。每位导师指导的各个年级的本科生组成一个“同门学习圈”,每学期对“同门学习圈”开展活动规定一定的活动次数、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指导意见、活动成果提交等,活动情况与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中的必修学分挂钩,是本科生综合素质成绩单里重要的一部分,并进行评比与表彰。各个“同门学习圈”自选组长、自定组名、自拟活动主题、内容和方式,与导师积极沟通,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各种活动。“同门学习圈”既是朋辈相互学习成长的平台,大大提高了学生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形成了良好学习氛围;“同门学习圈”也是导师指导学生培育学生的平台,导师指导有的放矢,师生互动的频次制度化,导师就可以利用平台有计划的“细耕”、“精耕”、“深耕”,取得育人的实效。

鼓励“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形成本科生导师制立体化育人格局

从当代大学生的个性角度看,学生在个性特征、能力素质、志趣特长等方面的差异大相径庭,迫切需要个性化指导。本科生导师制在指导内容上的针对性、多样性为解决这一需求提供了有效途径。法学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设计了导师的“四导”。一是“依规之导”,通过“同门学习圈”“五大育人环节”等规范了导师指导的次数、方式、时间节点等。二是“协作之导”,遇到学生出现的具体问题,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等互相沟通协调、分工合作,完成导师负责指导的环节。三是“主动之导”,充分发挥导师的育人资源与潜力,鼓励教师根据个人志趣、个性、特长采用各具特色的育人模式对学生开展指导。四是“按需之导”,学生有个性化需求、问题或困难时主动寻求导师帮助,导师通过指导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不拘一格培养人才。“依规之导”与“协作之导”是导师要完成的规定动作,“主动之导”和“按需之导”是导师育人的自选动作,通过“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实现精细化、个性化、分层、分类人才培养机制,打造应用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在运行中,本科生导师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育人模式,如科研育人模式、竞赛育人模式、专业技能育人模式、传统文化育人模式、创新创业育人模式等,形成了百花齐放的立体育人格局。

学有所导、教有所据,本科生导师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实施本科生导师制过程中,专业教师通过课下与各个年级学生的沟通互动,更多的了解了学生们的方方面面,进行学情分析,将“研究学生”抓真做实,反哺于教学,教有所据,因材施教,提高了教学效果。导师们还要研究如何通过指导达到培育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通过“同门学习圈”活动内容的设置进行科研“种草”,通过日常指导、身体力行将学生对承担法学专业使命的基石夯牢。同时,学院着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增强高校教师职业使命和职业道德,为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保驾护航。教师们主动走进学生,培育学生,潜移默化,润物无声,成为合格导师,争当“四有好老师”,实现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与使命,形成学院上下齐心育人的格局。

通过实施本科生导师制,法学院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全院教师的合力培育下,呈现出渴求知识、扎实学习、勇于科研、乐于实践的良好学风。法学专业本科生近五年无学业警示学生,无留级学生,整体加权平均分名列学校各专业前茅。法学专业本科生的毕业率、学位率连年提升,2020届毕业生毕业率100%,学位率98%,考研与出国留学人数逐步增加,就业质量逐年提升,毕业生在就业工作满意度、工资福利、提供培训、符合个人规划、工作稳定等方面的满意度在各专业中名列前茅。

通过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导师们从学生入学开始就有计划有步骤的引导、引领学生们接触科学研究,指导学生们围绕自己感兴趣的科研问题,依托“大学生科学研究和创业行动计划”平台开展学生的科研项目,调动学生开展科研活动的热情,其中每年都有项目获得省部级立项。导师也大力鼓励学生们参与学科竞赛、进行专业实习,并与辅导员、竞赛项目指导教师、普法项目指导教师、科研团队指导教师等主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着力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治人才。近年来,法学专业本科生在参加全国和北京市的各类普法活动和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吴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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