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的千秋基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中提出,把提升国民素质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构建高质量的教育体系。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北京团王铮、林建华、戴天方三位代表围绕教育立法、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等话题积极建言。
林建华代表
高校综合改革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原校长林建华表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他认为,目前,高校综合改革是一个很好的概念,但仍处于碎片化状态。“大多数学校都把综合改革的各个方面孤立地提出来,没有一个核心和抓手。”
林建华说,高校最核心的工作是人才培养。抓住了人才培养,学校各方面工作,包括师资队伍、资源调配、学校管理等,都能得到改善和改进。
林建华坦言,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与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一项关于大学生学习动机变化的调查显示,许多学生的内在学习动机不升反降。“内在学习动机就是学生对某个领域的兴趣。我们给予学生很多专业知识,但是在提高他们的兴趣和能力方面还有不足,特别是创新和创造的能力。”
林建华建议,“十四五”时期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应把人才培养作为未来大学综合改革的核心,带动整个高等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发展。
王铮代表
为学校教育立法 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附属中学校长王铮表示,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就包含这层深意。
王铮说,近几年,国家陆续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启动了家庭教育法的制定,为教育体系建设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但从微观层面看,目前仍缺失一部学校教育法。
“学校是教育的实体,在协同育人机制中起主导作用。学校教育法的缺失,导致我们很多有关学生教育管理的内容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王铮举例,比如学生减负问题,学生在校内的学习时间、学习要求是有规定的,但没有关于校内外学习相互关系的全面规定。结果,在学校不超时的情况下,家长就把孩子送到了校外的社会培训机构。
王铮说,很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学校教育法,针对学校的宗旨、责任、权利、义务,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有详细规范。“我们需要有一套关于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法律,来统筹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保证我们的学生能够在教育公平的基础上健康发展。”
戴天方代表
职业院校学生培养应与企业需求对接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航星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二三九厂)机械加工部数控组组长戴天方的本职工作是航天产品机械加工。去年他在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担任北京赛区CAD项目裁判工作,与参赛的广大职校生接触后,他发现,当前职业技能教育中存在对学生的培养与企业需求之间错位的问题,“如何让职校生的技能培养与企业实际需求精准对接,既是教育问题,也是就业问题。”
戴天方说,职业院校对学生的教育以技能培训为主,而企业经营者更看重企业经营与长远发展。他在调研中发现,职校生在产品质量意识、成本意识上,与企业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职业技能教育培养人才的目标,一定是为以后就业服务的。”
如何让职校生培养与企业实际需求精准对接?戴天方建议,以保就业为主线,加强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加强用工单位与职业技术学校之间的深度合作,针对企业生产的实际需求,指导在校生精准学习,有效提升企业所需职业技能,直至帮助他们精准就业,“让学生在更好服务企业的同时体现个人价值,做到个人与企业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