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铝业、中国人寿、上海石油化工股份等5家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发布公告称,申请自愿将其美国存托股份从纽交所退市,受到市场关注。
相关各方表示,5家企业宣布自美退市,是从自身实际和商业角度考虑,不会对中概股、对中美两个资本市场构成大的影响或冲击,更不意味着主动谋求金融“脱钩”,不必过度解读。
企业自愿退市合理合规
5家企业都为大型蓝筹企业,多于本世纪初赴美上市。当时国内资本市场承载力有限,赴美上市融资,对于企业利用外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走出去”深度融入全球市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市以来,5家企业严格遵守美国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也很好地回馈了美国市场和投资者。
近20年间,相关情况发生了大变化。5家企业多数股份在内地A股和香港H股上市,仅有少量基于H股的美国存托股份(ADS)在纽交所挂牌,占总股数不足1%,合计市值不足100亿元人民币。
相关投行人士告诉记者,这些企业上市以来一直承担较高的维护成本,作为中国国企还面临日趋复杂的监管要求。随着内地和香港资本市场功能日益完善,继续留美上市已不“划算”。5家企业预计近期将ADS从纽交所摘牌,达到一定条件后从美国证监会撤销注册,符合美国市场规则。ADS可以出售或者转回H股继续交易,国际投资者合法权益不会受损。
业内人士表示,启动自美退市计划,不影响5家企业继续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发展,也不影响其财务状况。预计其A股和港股的股价表现短期可能受到一定扰动,但中长期走势受到公司良好基本面的支撑,不会产生影响。
不会引发所谓“退市潮”
有人担心,这5家企业自美退市,会引发后续中概股“退市潮”。此担心大可不必。
8月12日,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上市和退市都属于资本市场常态,尊重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境外上市地规则作出的决定。实际上,这5家企业有较大特殊性,并不能代表200多家在美中概股企业的一般情况。
记者了解到,大部分中概股企业主动退市的条件和意愿不足。一方面,大部分在美中概股企业仍以美国为主上市地或唯一上市地,多数或全部股份在美上市。除非进行私有化,或者有其他可以承接全部股份的上市地,企业基于正常商业考虑一般不会主动退市。
另一方面,美国市场在支持科技创新型、初创型企业上有优势,对部分企业融资发展有较强吸引力。长期以来,中概股赴美上市实现了中国企业、新兴产业及国际投资者多方共赢,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有一些在美中概股选择在香港第二上市、双重主要上市,或分拆在A股上市。相关人士认为,相当一部分在美中概股并不具备这样做的条件。而做出此类安排的企业,已借此解决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经营地与上市地分离等问题,没有必要主动自美退市。
对A股市场影响有限
针对投资者关心的对A股市场的影响,业内人士指出,5家企业宣布自美退市对A股市场影响不大,不会对A股市场产生“抽血”效应。
5家企业均在A股、H股、美股三地上市,并且在美上市证券市值占比较小,A股或H股是其主上市地。同时,5家企业ADS是以H股为基础证券发行的,自美退市后可直接转换为港股交易,不涉及ADS回购,也不涉及同步在A股或港股融资问题。
同时,5家企业股价表现对A股市场整体运行的直接影响较小。即使受短期情绪影响,5家企业的股价出现一定波动,也不会对股指运行带来长期大影响。
今年以来,A股市场先后经受住地缘政治、疫情反复等多重冲击,总体保持相对稳健运行的态势。当前,国内经济基本面边际改善,政策面持续向好,流动性环境合理充裕,加上A股自身估值水平不高,市场稳定运行具备诸多有利条件。5家企业自美退市可能对投资者情绪有一定的短期扰动,但不会改变A股市场中长期向好的趋势。
坚定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
我国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决心不会变,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权威人士认为,中国正着力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积极融入全球市场,不会主动谋求金融“脱钩”。
近年来,个别境外市场将金融监管政治化、工具化,频繁制造事端打压外国公司,确实可能影响部分中国企业上市意愿,但中国企业积极开拓、拥抱世界是更大趋势。近期一些企业通过互联互通机制到瑞士等欧洲市场上市,就是很好的例证。
我国监管部门近期多次强调,坚定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意愿选择上市地,加快健全境外上市相关规则制度,积极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磋商,旨在营造清晰、明确、友好的制度环境,支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到包括美国在内的境外市场上市。这是用制度的确定性对冲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充分体现我国坚持规范和发展并重,推进资本市场进一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的坚定决心。
在日臻完善的制度保驾护航下,中国企业一定能够继续用好本土和海外两个市场实现更大发展,全球投资者能够通过投资中国企业分享更多“中国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