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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加强系统内离职人员投资拟上市公司监管

2021-04-25 08:55:07来源:新华财经  

近日,证监会将加强系统内离职人员投资拟上市公司监管,引起市场高度关注。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是维护资本市场“三公”秩序重要举措,鉴于目前尚未出台具体制度规定,若待审上市企业中存在此类“特殊股东”,可以选择继续等待审核指引出台,也可以股权转让等方式及时清退相关人员持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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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将全面排查在审企业,对存在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形的,加强核查披露,从严审核把关,同时正抓紧补齐制度短板,系统规范离职人员入股行为。

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曾有多起关于证监系统前官员或前发审委员突击入股拟IPO项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如今在整体趋严IPO审核趋势中,加强对这类“特殊股东”突击入股、利益输送的监管规范非常必要,这也是对资本市场“三公”监管的尊重与交代。

对于证监会从严审核此类“特殊股东”,市场上争议较多的是关于明泰股份的IPO。1月21日,证监会发审会通过明泰股份首发申请,但至今已过去三月其仍未获得发行批文。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明泰股份在即将申报IPO的前夕,公司突然引入6家外部机构股东,有多位证监系统前官员隐身其中。

企查查显示,作为6名“突击入股”明泰股份股东之一,温州瓯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兆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而杭州兆恒的实控人则是薛青锋。公开资料显示,薛青锋2009年11月进入浙江省证监局任职于上市二处,负责温州企业的上市以及省内上市公司的监管工作,直至2012年10月辞职“下海”。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待审企业中,万联证券、飞沃科技、皓泽电子等多家董事会中出现证监会(局)、沪深证券交易所离职人员。具体来看,拟登陆沪市主板的万联证券董事长李舫金曾任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管办国际部部长;拟登陆创业板的飞沃科技独立董事夏劲松曾任湖南证监局稽查处副处长、湖南证监局公司处副处长;拟登陆创业板皓泽电子独立董事何升霖曾任职上交所公司监管部、发行上市部。

据证监会消息,当前,对于涉及系统离职人员投资入股的IPO申请,证监会将均正常受理,并严格依法推进审核复核程序。同时,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禁止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拟上市企业的制度规定,有针对性采取加固措施,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重点盯防利用原公权力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二是人员离职前进行专门谈话提醒,要求做出不得违规入股的书面承诺,研究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要求;三是制定专门审核指引,强化发行审核中对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靶向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送、从严处理;四是完善内审监督复核程序,严格执行公务回避、与监管对象交往报告等制度规定。

“中介机构以后每个自然人股东都要核查工作经历,以识别是否属于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但具体要求仍需等待专门针对系统内离职人员入股审核的规则出台。”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说。

“以上举措都是些框架,还没有具体的措施,而且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亟需解释清楚,特别是对于即将要申报的企业而言,若核查要求和范围不明确,我们就会无从下手。”一位券商投行的保荐代表人说。

如果当前待审企业中存在此类“特殊股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又该如何应对?一家中型券商投行部执行总经理认为,目前证监会要求核查,并没有停止受理或停止审核此类企业,后续监管动向也没有明确。如果心里没底的话,就建议将股权转掉,因为审核期间引入新股东,会涉及撤材料,所以让实际控制人受让该部分股权可能比较可行。

在市场人士看来,目前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待审企业将面临三种情况:一是自身加强审查,推迟申报时间,最终根据出台后的制度规定作出调整;二是清退相关人员持股,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三是继续推进正常申报,但要收集好相关股东资料,做好自身免责底稿工作。

一直以来,证监会始终注重加强对突击入股、利益输送、“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行为的监管规范。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实施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股东穿透核查披露,强化临近上市入股行为监管,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证监会坚持刀刃向内,多措并举,突出强化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行为监管。

在王骥跃看来,证监会系统内离职人员不当入股问题根源在于IPO存在巨大利益,在发行环节没有完全市场化前,“不愁上不了,上了都在炒”。不过从目前每周的IPO批文数量来看,发行节奏比较快,虽然新股上市后破发仍需时日,但科创板上市企业股东减持的流动性问题已经出现,这将让对拟上市公司不当入股的积极性逐步消退。

关键词: 证监会 离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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