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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曾经与某个机构签署了“流氓协议”

2021-04-16 09:22:37来源:网易科技  

15日上午,罗永浩发布声明称,曾经与某个机构签署了“流氓协议”。虽然自己一定会还钱,但会公布这个机构的名字,并且会在最后还钱。在这期间,出差不能坐飞机高铁,会乘坐房车。

罗永浩曾,2017年,在其他投资者都已签字并焦急等待救命投资款到账时,这家机构恶意拒绝签字,逼迫其个人签署强制回购股份的协议,当时为了锤子活命,不得不签署了这份“流氓协定”。

天眼查App显示,罗永浩4月12日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1)京01执495号,执行标的为1016万元。

昨日,交个朋友直播间回应称,这是经营手机业务时的公司债务,还有很多处理中的案子陆续进行中。

交个朋友直播间表示,他们会按照法律程序妥善处理。“同时,罗永浩老师正在努力挣钱,正在陆续和积极地替公司偿还相关债务,请大家放心。”

交个朋友报告称,2017年锤科引入战略投资,当时公司40多个股东需要全签字同意才可以,但唯独有一个股东卡着不签,直到最后,该股东拿出一纸协议,要罗永浩个人担保,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答应自己的条件才肯签字。最终罗永浩签字。

2019年,罗永浩的朋友周某想和罗永浩合作,周某提出可以用自己的钱帮罗永浩把这部分“负债”买下来。对方也找到周某,商量了最终的折扣数额,口头达成了和解。于是周某开始筹钱,这个过程中,罗永浩启动了直播带货。

对方看到直播带货风生水起,又推翻了之前的口头协议,拒绝签署最终的和解协议,改走司法程序,希望拿到更多钱。

关键词: 流氓协议 罗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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