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经济适用房是指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建设的住房。计划由国家统一下达,土地一般以行政手段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各种核定费用减半征收,售价由政府指导,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是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相对于商品房有3个显著特点:经济、安全、实用。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在本市具有5年以上的城镇常住户口;
2、已婚(包括离异或丧偶,有未成年子女)、有监护权或年满35岁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
已申请批准的家庭将通过会计机程序进行摇号排序,并按照排序顺序被选入所选住宅专项购房。因此,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并不能决定购买经济适用房成功与否。
2、受理
房管局受理申请,核实原件,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退回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出具《上海市不契合采购经济适用房条件告知书》;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填写《上海市定向采购经济适用住所申领审阅表》。
3、公布
公示区房管局市应当在拆迁现场或者拆迁地点的大街办事处的宣传栏中公示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家庭成员、收入、住所等情况,公示时间为10日。
4、审核
初审期间,大街户籍保障安排(乡镇)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期限和居住面积核对。今后,将委托上海居民经济状况核查机构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济状况核查,随后进行为期10天的初步审查公示。初审通过的,区(县)户籍所在地应保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试,复试公示7天。
5、摇号选房
两次摇号,第一步是采用候选房曝光摇号法,第一次摇号确定等候时间,建立等候名单;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或租赁的经济适用住房。
6、买房
申请人应当自《购房证实》号文件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持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单位与符合规定的买家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所买卖合同》后,买家持有的《购房证实》将被收回并保留以供检查。
7、登记
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当处理所有权登记时,一些登记应与在线销售详情核对。没有错误的,应当办理权属登记,并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和允许转让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