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限购政策最新2020,相关限购政策目前在石家庄主要城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已经实施了三年多。从2017年3月17日发布的第一次监管意见,到2017年9月23日发布的补充监管意见,一直没有变化,整体实行“房无投机”。
石家庄的购房政策
1.对于购房者通过按揭或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如果购房者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缴契税,并以各种理由将房屋返还给原房地产开发商,则已经征收的契税不予退还。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已退还契税;
2.非抵押或抵押购买的房屋,交易双方已签订商品买卖合同,买受人已缴纳契税,但由于各种原因,易未建成,已办理拍卖行退房手续,已退还契税;自行转售(更名)给买受人,房屋未返还给开发商的,开发商未将购房款返还给原买受人。这种行为不能视为退房,属于自行转售。
3.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可以实行“多退少补”和“退少补”的规定:购房者受理、入住、办理许可证后,如果实际纳税依据与已缴纳契税依据有差异,则属于“多退少补”。
购买限制政策(基于家庭):
非本市户籍家庭
1.申请购买第一套住房时,必须提供近3年内24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完税证明,并购买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2.已有一套或多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不允许在本市购房,购房时间以网上签订并备案交易合同的时间为准。在非本市登记的家庭不得通过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来购房。
本市户籍户数:不限购买
销售限制政策(家庭条件):
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非本市,户籍家庭新购买的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时间以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时间为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第一套住房:首付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房子:首付比例调整为60%;购买第三套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暂停。
商业贷款政策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一套住房已结清贷款并重新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未还贷款再购买一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的,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暂停商业贷款。
目前,有产权证的商业贷款向公积金转移也已停止。
外地人在石家庄买房的条件是什么?
1.在非本市登记的家庭需要提供在本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才能在石家庄购房,但一户限购一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