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云南银保监局发布了对富滇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信息显示,富滇银行因存在七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授信管控严重不审慎,以“名单制管理”为由突破授信限额管控;(二)贴现资金管控不严,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用于归还出票人他行贷款;(三)通过发放贷款兑付到期票据掩盖票据业务风险;(四)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五)违规用表内授信承担资产证券化风险;(六)违规办理未竣工商业用房按揭贷款;(七)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个人消费贷款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
云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富滇银行罚款2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2007年12月,富滇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恢复成立,成为云南省首家省级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截至2021年9月末,富滇银行(合并口径下,下同)的资产总计为3132.7亿元。今年1-9月,富滇银行的营业收入为43.43亿元,同比增长49.60%;净利润为5.08亿元,同比增长3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