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中国(山东青岛)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青建罚﹝2020﹞第079号”显示,由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绿城理想之城A-2-2地块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不健全,脚手架未按规范进行搭设且拉结点不足,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等违法情形。
依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建设、施工、监理、造价等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三万元罚款。
在4月12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叁万元人民币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9年1月15日至今两年多的时间内,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一共收到13张行政处罚通知单,其中两次警告、11张罚单共计罚款18万元。
(中华网财经综合 文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