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过去了,工地上仍是一片荒草
五证不全违规售房,在协议中还注明,如果开发商违约无法办理预售证的话,客户可随时退款;结果预售证迟迟无法办理,有购房群众要求退款时却吃个闭门羹——
11月14日上午,新乡市10余名购房群众齐聚一家名为中盟家园的售楼部,共同讨要已交纳的购房款。
在接受采访时,当地官方相关人士证实,因中盟置业未能按时交纳土地出让金,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解除合同违约通知,这也意味着该块土地可能面临被收回。
五证不全售房协议注明违约可退购房款
中盟家园项目位于新乡市新中大道与科隆大道交会处,是2018年新乡市中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盟置业)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地块使用权而开发的项目。
市民王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他在今年4月份交纳了36万余元的首付款后与开发商中盟置业签订了购房协议,协议中明确注明:甲方承诺在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预售许可证,若因甲方原因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乙方有权选择退房。协议同时约定,如乙方退房,甲方按乙方已交纳房款金额的10%对乙方进行补偿。
对此,众多购房户坦言,如果等到开发商把所有证件都办下来再去买房,往往难以选到如意的房源。让购房户感觉心里有底的原因还有开发商在购房协议中的退房条款。
办证无望众多购房户退款遇闭门羹
半年过去了,购房者们却发现,工地上长满了一人深的荒草,没有任何开工的迹象,当初开发商承诺的10月31日前取得预售证已成空谈,于是有购房户开始寻求退款。
王先生告诉记者,发现工地迟迟没有动工,感觉到开发商在10月31日难以办理到预售证,王先生在9月17日就向销售人员提出了退款申请。按照销售人员的要求,王先生填写了退款申请表,开始等待退款。“一开始说等一星期到账,后来又让等20天,反正就是一直找理由拖。”王先生说,直到现在也没有退款。
“工地迟迟不开工,钱都被套在这里,想在别处买房也买不成。”购房户吴女士说。
土地有附着物影响开工?开发商和规划局说法不一
对此,中盟置业分管销售的董宁柏经理则告诉记者,项目迟迟难以开工,未能按照计划如期拿到预售证,责任完全在政府方面。董宁柏介绍,去年公司通过网拍拿到了该地块,当时交纳了近6000万的保证金,按说政府应该净地交付,但实际却是该块土地上有大量垃圾未被清理,仍有房屋未被拆除,同时有一市政变压器仍在使用,这才造成项目迟迟未能开工。
对此,11月15日上午,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一名丁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2018年10月26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以后,中盟置业迟迟未交纳2亿多元土地出让金。在多次催交下,直到今年5月29日该企业却突然提出土地上有垃圾、一户房屋未拆除及有市政变压器等问题。
项目所在地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政府镇长张义旺对此予以证实,张义旺称,接到通知后,洪门镇政府立即安排车辆对垃圾进行了清理,房屋也拆除完毕。市政的一个变压器位于该地块的边缘,根本不影响正常开工,这完全是他们的借口。
此外,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丁姓工作人员表示,由于中盟置业未能按时交纳土地出让金,11月12日已经对该企业下达了解除合同违约通知,这也意味着该块土地可能面临被收回,企业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也将不会退回。
项目违规预售要求本周拿出退款方案
2018年8月,新乡市正式出台《商品房违法预售通告》,严打房地产乱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可对外公开销售。
该通告中对于商品房违法违规预售者有关问题的处理可谓史上最严: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销售房屋的,由售房所在地的辖区政府或管委会负责查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11月14日上午,张义旺对开发企业进行了约谈。张义旺明确告诉中盟置业负责人,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销售,中盟置业已经涉嫌诈骗,要求中盟置业本周拿出退款方案。“如果不能妥善处理退款问题,不排除联合公安机关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张镇长说。
律师说法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认为,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对外出售房屋的,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地房管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此外,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欺诈消费者,或在合同中明确告知预售证办理日期但仍未履行承诺义务的,均涉嫌欺诈,且构成违约行为,消费者有权依法维权。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说,应当吸取教训,不要轻信开发商的类似宣传。